(1)使用口服前,应进行身体检查,九患有急、慢性肝炎、肾炎、肺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乳房肿块、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均属禁忌范围。 (2)注意的保管,将药片保存在玻璃瓶中,以防潮解变质影响药效;同时注意不要和其他外形相似的药品放在一起,始终保持药瓶的标签完整,防止错拿误服。
(3)哺乳期妇女不宜口服,避免药物通过分泌到乳汁中,对产生不良影响。
(4)或自然流产后的妇女,最好等来潮后再服用。停服短效改服长效时,应于第一次来潮后第5天,开始按规定服药。
(5)长期口服后,如需要生育,最好在停药后采用、避孕等方法,避孕6个月以上再,以防畸形或引起流产。
(6)40岁以后的妇女不宜服,以免中合的人造激素,进一步扰乱机体的正常代谢。
(7)服药初期少数妇女可能出现头晕、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类似早孕反应,这是由于雌激素刺激胃粘膜所致,一般不需特殊处理,服药2?3个月后自行消失。在晚饭后或睡觉前服药,可减轻上述反应。个别反应重者,可服维生素B6,每次10毫克,每日3次。
(8)部分妇女服药期间出现少量阴道出血,可能是漏服所致。对出血量少者,可加服半片或l片片;如出血量逐渐增多或与量相等时,停药5天后再开始服下个周期的。
(9)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出观闭经,要及时化验尿液以排除的可能性。持续闭经者,可适当用中药治疗。
(10)口服不应与下列四类药物合用:
(1)抗生素类药:如青霉素、四环素、红霉素和氯霉素等;
(2)抗结核药:如利福平等;
(3)镇静镇痛药:如非那西丁、眠尔通、安定和利眠宁等;
(4)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等。如果口服的妇女因为其他原因需要长期服上述药时,可停止使用而改换其他避孕措施。
(11)据统计,约有2.6%的妇女服药后,会出现乳房发胀,这是药物中雌激素作用的结果,不必处理,会自然消失的。
(12)白带增多这种反应仅在部分人中于服药后开始的3至4个周期出现,可不予处理,量多时可服白带丸或孕激素治疗。
(13)引起停经及对策,服用后,不来,应在第7天开始服下周期的药,不要多等。如果连续两个月闭经,则应停药改用其他避孕方法,并于停药后的第7天注射黄体酮。
最后要提醒的是,有些人不宜服用,在服之前,最好要进行体格检查,确认无服药禁忌症,再开始服用。凡患有肝炎、肾炎、糖尿病、胆囊疾病、恶性肿瘤、肿块、肺结核和甲亢的病人,均不可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