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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的项目除了每次产检都必须做之常规检查,此外一些特殊项目之检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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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血液检查(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血型)及地中海贫血筛检(妊娠10~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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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前期唐氏症筛检(妊娠10~13周)胎儿颈部透明带测量及母血清生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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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期唐氏症筛检(妊娠16~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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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音波检查(妊娠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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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筛检(妊娠24~2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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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抗原、梅毒反应及德国麻疹抗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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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音波检查(妊娠30~3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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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监视器检查,超音波胎儿脐带血流量,胎盘血流量及脑部血流量之测量(视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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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毒血清检查如巨细胞病毒、弓浆虫病毒,颥疹病毒、爱滋病毒等及B群链球菌之检查(视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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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膜穿刺(妊娠16周~18周之间)则以高龄孕妇为主,或曾生有先天异常胎儿遗传性疾病家族史、不明原因胎死腹中等皆必须接受羊膜穿刺、唐氏症筛检、超音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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