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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麻疹病毒 其感染力是仅次于巨细胞病毒的先天性感染病毒,若孕妇于孕期感染这种病毒,将可能造成胎儿畸形,甚至死亡,孕妇不得不小心防范。妇女们若能于适婚年龄接种德国麻疹疫苗,将可免于怀孕期间感染的疑虑。
家长对先天性德国麻疹应有的认识 根据国外的统计资料,先天性德国麻疹的发生率在德国麻疹流行期间约千分之四至三十,在非流行期则约千分之零点五,是仅次于巨细胞病毒最常见的先天性感染。 胎儿受到感染通常是发生在胎儿器官形成阶段,也就是怀孕前三个月的怀孕早期,母亲受到德国麻疹病毒感染,经由胎盘传染胎儿,造成胎儿产生畸形或死亡。孕妇若是在怀孕前三个月得到德国麻疹,则同时有25%以上的机会产生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感染若在怀孕二十周以后才得到感染,则胎儿受感染的机会就很小。
临床症状 德国麻疹病毒造成胎儿器官的受损可以单一或是合并出现,常出现的症状包括生长迟滞,耳聋、白内障、小眼症、小头症、先天性心脏病、脑膜炎、肝脾肿大、皮疹、黄疸、紫斑及心智障碍等。 通常孕妇在医院生产,一旦有明显畸形或先天性感染症状,医生就会做进一步检查。但当症状不明显时出院回家后有下列情形应至门诊求诊:持续黄疸、生长迟缓、出现皮疹或出血点,对声音或光没有反应时。当有下列情形应至急诊求诊:若出现上述症状并同时出现不明原因抽筋时。
是否具有传染力? 发生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新生儿,没有任何抗病毒药物可以使用,只能采取保守性疗法对症治疗。其咽喉分泌物和尿液均含有大量的德国麻疹病毒,可以感染他人,这些病毒甚至可以持续排出六个月至二年之久,因此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婴儿于出生后数月仍可散播德国麻疹病毒。 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婴儿可长期排出病毒,应避免和没有免疫的孕妇接触,隔离期应至咽喉及尿液培养为阴性时。
家长应注意的其它事项 (一)目前已有德国麻疹疫苗,有效率可达95%,因此妇女最好在适婚年龄前能接种德国麻疹疫苗,以预防在怀孕期间感染德国麻疹病毒。 (二)妇女若接种德国麻疹疫苗,应在接种后三个月内不要怀孕,以免影响胎儿发育。 (三)怀孕初期孕妇,若感染德国麻疹,胎儿可能会有机率出现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此时可考虑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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