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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血压正常的孕妇,在怀孕中期以后,无法承受逐渐增加的循环功能负担,产生血管痉挛的变化,合并水份与盐份滞留,使得血压异常升高,一般是以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毫米汞柱,即属「妊娠高血压」。 依据临床表现妊娠高血压可分为三种: 一、纯粹妊娠高血压:只有血压升高的变化。 二、子痫前症:高血压合并尿蛋白或严重水肿,俗称「妊娠毒血症」。 三、子痫症:子痫前症合并全身抽筋的大发作。 妊娠高血压绝大多数发生于初产妇,特别是具有家族病史、多胞胎、葡萄胎、胎儿水肿、糖尿病、肾脏病等孕妇,有一些研究报告认为,高龄产妇或未成年的小妈妈较易并发妊娠高血压,曾经罹患妊娠高血压的经产妇,有可能会再复发,预防之道在于怀孕期间多多摄取高蛋白质的食物。 虽然目前的产科学已经相当发达,妊娠高血压堪称为已开发国家中最重要的一种妊娠并发症,若未及时加以处理,可能造成胎儿生长迟滞、胎儿窘迫、胎盘早期剥离、母体肝脏损害、肾衰竭、脑中风、肺水肿等,乃至于周产期孕妇及胎儿死亡的不幸事件。 国内妊娠高血压病患被延误诊断的情况相当常见,转介到医院时动辄收缩压高达200以上。近年来,医界对于妊娠高血压的诊断倾向于降低标准,或者强调应该着重于怀孕初期与后期比较的相对性诊断方式(收缩压上升30以上或舒张压上升15以上者),俾能提早侦测出来。 为了避免发生子痫症而危及母子双方的生命安全,临床上将子痫前症分为轻度与重度两种,发现下列任一征象,应归类为重度患者: 一、舒张压高达110毫米汞柱以上 二、二十四小时的尿蛋白超过5公克以上 三、尿液量明显减少(一天不到500cc) 四、持续头痛或视力模糊 五、右上腹部疼痛及肝功能异常 六、严重血小板不足 七、肺水肿 八、子宫内胎儿生长迟滞 妊娠高血压的病情变化有可能会相当快速,即使在怀孕后期安排比较密集的产前检查,准妈妈仍须时刻留意,一旦出现上述症状或显著体重增加及水肿恶化,立即就医诊治,重度患者通常要住院治疗。事实上,分娩才是真正能够终止妊娠高血压病情持续恶化的唯一方法,因此,有时候基于考量孕妇本身的健康状况,不得已只好让早产儿提早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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